技術文章
Technical articles近日,記者從山東省濟南市城市管理局(濟南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公示信息獲悉,濟南兩家企業,因在施工過程中存在揚塵污染違規行為,先后被該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分別被處以3萬元、2萬元罰款。根據濟綜執處字〔2025〕第59號處罰公示,一家公司的違規行為發生在其承接的工程施工現場。經執法部門核查,該公司在施工期間未有效控制揚塵,存在明確的揚塵污染違法行為。依據《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相關條款,執法部門于2025年9月9日正式對該公司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另一涉事企...
基本案情河南省安陽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第二督導組檢查某工地施工項目時發現,該項目施工存在裸露工地覆蓋不到位問題。2025年6月26日,龍安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對該違法問題予以立an,并對承擔該項目建設的河南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調查詢問以及責令其立即整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設置硬質圍擋,并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
基本案情2025年5月,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綜合執法局巡查發現,樂山市某建設項目存在揚塵污染。經現場勘查,某建筑公司負責該項目場內土方作業,該工地施工區域存在裸土未覆蓋、未對施工區域采取噴淋等防塵降塵措施,導致揚塵污染。執法人員現場書面責令改正,違法行為于次日完成改正。查處結果處罰機關在查證違法事實后,依據《樂山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參照《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裁量標準,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2000元的行政處罰,當事人未提...
案例介紹浙江湖州某建材有限公司碼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案2025年6月17日,湖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在某建材有限公司碼頭巡查時發現,該碼頭(東側)有部分礦渣露天堆放,未進行防塵網覆蓋,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揚塵。事后該公司及時進行了整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五)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浙江湖州某燃料貿易有限公司碼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案2025年7月1日,湖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在對湖州某燃料貿易有限公司碼頭實...
案情介紹近日,甘肅省嘉峪關市住房和城市建設ju調查人員發現某公司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嚴重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具體表現為未依法采取覆蓋、灑水抑塵、沖洗地面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對其依法作出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處罰依據嘉峪關市住建局對某公司的處罰,具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明確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設置硬質圍擋,并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
案例介紹安徽池州某礦業有限公司粉塵污染案該公司在生產時配套的布袋除塵器風機因故障未開啟,且車間封閉不到位,導致大量無組織粉塵外逸。查處結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九十九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安徽省池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對其兩項違法行為分別罰款10萬元和2萬元,合計12萬元。...
案例介紹1.廣西橫縣某頁巖磚廠主要污染問題:該磚廠破碎、篩分工序、輸送帶未按照環評批復要求采取除塵措施,產生的粉塵無組織排放。監管責任單位:南寧市生態環境局整改時限:15個工作日2.廣西合浦縣某頁巖磚廠主要污染問題:布袋等除塵設施長期未使用;集塵管道未連通,控制箱無使用痕跡,地面散落粉塵較厚。監管責任單位:北海市生態環境局整改時限:10個工作日3.廣西某建材有限公司主要污染問題:進料、破碎、篩分等工序的布袋除塵器破損。監管責任單位:北海市生態環境局整改時限:10個工作日粉塵污...
案情介紹近期,廣東惠州某縣城居民通過惠州網絡問政平臺進行了投訴,聚焦該縣城某段道路改造工程,該工程開工已接近3年,但建設進度卻異常緩慢。不僅如此,施工過程中還存在嚴重的粉塵污染問題,道路改造開工路段的粉塵肉眼可見,車輛經過時猶如沙塵暴一般,這一問題不僅對周邊居民的日常出行造成了影響,也降低了到本地游玩游客的旅游體驗。查處結果該縣城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該局將積極聯動財政部門,加大資金投入,爭取在春節前完工通車。同時,在施工期間將加強監督管理。針對沿線施工區域,持續...